本报讯 12月8日,新华区处置一起聚众闹访违法堵路、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事件,王某等4人被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王某等人采取扯横幅、站立、躺卧等方式聚集闹访,在市区光明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南侧阻断光明路道路交通约30分钟。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反复向堵路闹访人员讲解法律知识。
经劝解无效后,市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民警依法将王某等4名带头堵路者带离现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4款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信访过程中出现的封堵道路、阻塞交通、扰乱党政机关办公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打击;有合理诉求的,要依法逐级走访。 (辛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