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樊建伟 通讯员顾武修)记者11月27日从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这是我市检察系统唯一的一家。
据介绍,今年以来,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开展服务企业为抓手,围绕汝州市委确定的优化党风政风环境、社会治安稳定环境、城市建设管理环境、农村人居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等五大重点领域,以抓铁有痕的精神、敢于担当的作风,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为优化汝州市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该院在平顶山市10个县(市、区)院考核通报中,业务工作一直位列第一名。
同时,汝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五进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为契机,到汝州市米庙镇政府、温泉镇政府、巨龙淀粉厂、焦村小学、汝州市九中等16个单位进行了预防警示教育,受教育干部、学生、群众18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