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11月27日,记者从市防火委了解到,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我市将全面展开火灾防控工作,并开展多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据了解,火灾防控期间我市将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严治,对前期全市排查发现尚未整改完毕的1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3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当地政府要与隐患单位逐一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资金,加快整改进度。对新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挂牌督办、舆论监督等措施,强力推动整改。
同时,元旦期间将开展“平安1号”行动,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宗教活动等场所火灾隐患。春节期间开展“平安2号”行动,重点整治交通运输站点、集贸批发市场、物流仓储等场所火灾隐患。元宵节期间开展“平安3号”行动,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燃放、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火灾隐患。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平安4号”行动,重点整治党政机关、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及在建工程火灾隐患。
行动期间,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将予以临时查封;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无证上岗的,从重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违规存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将强制执行;对违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将予以行政拘留;对“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2人的,将予以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