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轶鹏)记者11月21日从舞钢公司获悉,一套被称为舞钢公司自成立以来最为严格的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日前开始实施,以提高干部职工质量意识和工序过程控制水平,切实提高产品质量,维护舞钢产品的市场信誉。
据了解,这套《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明确了产品质量事故的定义,规定了生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工作要求,公布了产品质量事故考核标准。
与以前的管理办法最大的不同是,该办法第一次明确了人为质量事故的概念,即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故意违规,人为因素导致产品质量信息失真、故意造成产品废品或对产品质量产生潜在危害的恶劣行为,包括冒充检验人员签字、违规焊补、假试样、假记录等故意违规行为。
办法特别强调,当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时,公司将对质量事故加重考核。科技质量部门对质量事故负有责任时,主管部长与责任厂长负同等责任,责任站长(科长)与生产车间领导负同等责任。对违规焊补、假试样、冒充签字等人为造假行为,岗位工人进行待岗处理,干部(含班组长)一律给予免职处分。造成质量事故时,责任单位须根据具体事故情况,对责任人及有关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加重考核。
“企业高速发展靠什么?靠的是企业过硬的技术支撑、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放心的市场服务措施。”舞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贾国生针对《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办法》的实行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