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记者11月21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今后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45万元。对购买首套房屋的认定以房管部门提供的缴存职工申请家庭名下现有的住房套数为准。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参照省内不同类型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今后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信用良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45万元。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时限由一年(含)以上缩短为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可以不低于30%。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