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新伟)日前,河南保监局公布《关于对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朱德晓行政处罚的决定》,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行为予以处罚。
河南保监局称,英大人寿平顶山中心支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行为:2014年5月至7月,该公司通过虚列办公费、公杂费、燃油费等报销费用15900元,实际用于业务招待、差旅费、团队管理费;2014年5月至6月,该公司收取拟入司营销员培训费5200元、向营销员转售产品说明会礼品收入3875元、召开产品说明会取得门票收入2250元,上述费用未如实记录。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朱德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河南保监局认为,英大人寿平顶山中心支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行为违犯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决定对朱德晓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