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新伟)近日,保监会官网公布《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防范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销售人员向客户推销非保险产品的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2013年震惊保险业界的“泛鑫案”便是例证。作为上海最大的保险经纪公司,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的同时,擅自销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并许以客户较高的回报率。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以书面方式对其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明确授权,并对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在授权范围内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依法承担责任。对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越权或者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及时制止,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采取违背客户意愿搭售产品的方式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客户销售超出其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