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孟鹤)记者11月20日从市委宣传部获悉,经省委宣传部研究决定,对在全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138个宣讲工作先进集体、296名宣讲活动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市委宣传部荣获全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宝丰县委宣传部、鲁山县委宣传部、叶县县委宣传部、卫东区委宣传部荣获县(市、区)集中宣讲活动先进集体称号,舞钢市委党校、郏县县委党校、新华区焦店镇、湛河区曹镇乡荣获基层宣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张国典等8人荣获省辖市优秀宣讲队员称号,徐国等4人荣获宣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按照中宣部和省委的部署,从2013年11月份开始,省委宣传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分专题菜单式宣讲活动,组织省、市、县三级宣讲队员2000多名在全省各地宣讲。我市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市委宣讲团和各县(市、区)委宣讲团共组织宣讲300多场,直接听众达到3万多人,为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