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下法官服,蹲在地头,同正在地里劳作的农民没什么两样,这是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中心法庭法官陈恩峰给记者的第一印象。
从1980年到法院工作至今,陈恩峰的履历很简单,水寨法庭、廉村法庭、龚店法庭、三常路中心法庭,30多年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如今,全叶县法院的年轻人都喊他“老陈叔”“老陈伯”。
“1980年组建廉村法庭,连我总共3个人。”59岁的陈恩峰告诉记者。
“那时法律不健全,群众法律意识也淡薄,法庭一年也就审理几十起案件。当时条件差,法庭、宿舍都是土房子,一个法庭管几个乡的案件,下乡骑自行车,来回都得百十里路。那几年我自行车骑坏了好几辆,还丢了一辆。”陈恩峰说着,嘿嘿笑起来。
陈恩峰说话很有意思,话语中夹杂着许多土话、俚语。“一辈子生活、工作在农村,吃农村饭、说农民话。民事案件许多都要进行调解,有时候就是同当事人聊家常,聊着聊着对方把你当伙计(朋友)了,这案件就好调解了。”陈恩峰说。
翻看老陈办的案件,真没什么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离婚、邻里纠纷、赡养老人之类的案件。三常路中心法庭庭长齐勇业说:“这些案件看上去小,对农村家庭来说可都是大事,处理不好就是不稳定因素。老陈办这种案件有耐心,有经验,交给他办,我们放心。”
陈恩峰调解案件有自己的方式,用他的话说,得让双方当事人“对树揭皮”,把话当面说完、说痛快。双方讲过之后,农村生活经验丰富的陈恩峰心里就有数了。陈恩峰说:“许多案件其实就是当事人在争‘一口气’,让他们的气顺了,事儿就好办了。”
看上去性格温和的陈恩峰也曾因为案件发过脾气。1997年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下午快下班时,状告儿子不孝的王老太太来到法庭找陈恩峰,哭着说儿子要拿菜刀杀她。陈恩峰把老人安置在法庭,带上书记员直奔其儿子家中,看到他们一家人正围着桌子吃团圆饭,陈恩峰怒了:“把80多岁的老母亲扔在外面,你们吃得下去?”随后,陈恩峰和赶来的村干部、邻居们一起教育起老人的儿子来,直到他保证当天晚上一定把老母亲接回来。陈恩峰回到法庭时,已是晚上十一点。王老太太儿子赶到后跪到母亲面前,哭着说自己错了。当两人走出法庭大门外,王老太太又拉着儿子回来,双双给陈恩峰跪下。“现在想想心里还不得劲儿,老人都那么大年纪了,我也是有母亲的人啊。”陈恩峰说。
陈恩峰30多年的法官生涯,正好经历了中国法律不断发展、完善的进程。“上世纪90年代后期,案件明显多了起来。这与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有关,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这也说明农民兄弟从心里是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的。这些年,我几乎每年都要办一百多个案件。”陈恩峰说这些话时颇有些自豪感。
老陈一直说自己是在实践中学会法律的。巡回立案、分片送达、巡回开庭、集中审判、统一钉卷就是他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套富有成效的审判措施。巡回立案即法庭定时不定时地主动到辖区巡回受理案件,并开通了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分片送达是指按地域对法庭一段时间内受理的案件进行分类,合理制定线路,集中送达该片区的诉讼材料、裁判文书;巡回开庭是将多个案件集中到某一时间段集中巡回开庭,提高效率;集中审判则是指通知当事人领取诉讼材料、裁判文书的时间统一安排;统一钉卷是每个月抽出一个周末,审判人员把卷宗材料整齐,按时归档。
陈恩峰进一步解释说:“我根据案件大多数是民间纠纷,甚至是亲戚、家庭、家族间纠纷的特点,从案件受理、宣判到送达文书,不是履行简单的法律手续,把裁判文书一送了事,而是深入到案发地,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当事人讲述,还要听听群众对所判案件的意见,然后从伦理道德、农村风俗和法律的冲突中做出说明。此外,还要主动与乡(镇)司法所、村委会、民调组织沟通,让他们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来,帮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赢官司赢得明白,输官司输得心服口服。”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陈恩峰多次被市、县两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庭审判员、办案和调解能手,并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今年6月份,市中院领导到叶县法院调研,了解到陈恩峰的情况后,感慨不已:“能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30多年,太不容易了,这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明年,陈恩峰就要退休了,“干了这么多年,也累了,到了该退出的时候。现在的年轻人底子好,专业知识强,比我刚上班时基础强多了,他们会干得比我更好。”陈恩峰说。 (本报记者常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