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段孝和 通讯员胡晓)“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步心平气和;若是遇到矛盾事,彼此都要让三分”。10月28日,记者一走进鲁山县马楼乡官店村,就被这类醒目的标语、横幅和警示牌所吸引。
官店村是鲁山县创建和谐乡村的一个缩影。为促进和谐,带动共同致富,2012年鲁山县启动了“和谐乡村”创建活动。全县2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了乡级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全县555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村级矛盾调处中心,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村有专门的矛盾纠纷调处场所,制度上墙,公示规范,记录详细,档案齐全。同时吸收村组干部、基层党员以及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等义务参与到调处工作中,为基层调处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村组干部发挥中枢作用。该县着眼于村组,实现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使许多矛盾纠纷在村里顺利得到解决。辛集乡付岭村每天由三委班子在村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化解矛盾纠纷,遇到棘手的问题,由村三委班子集体研究解决方案,在矛盾纠纷集中调处日进行重点化解,两年来化解大小矛盾数十起。马楼乡从健全班子入手,强力支持村组干部开展工作,积极依靠村级调处解决个案问题,全乡上访量下降了70%以上。
创新举措各具特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配套措施,创新活动载体,发挥地域优势,促进工作开展。张店乡实行调处纠纷评审制度,每月由各村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资料,召开评审会议集体评审,经评审过关的,发放奖励资金,有效避免了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
通过两年来创建活动的开展,该县一些乱村、瘫村得到了有效治理。现如今,群众一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找村组干部、调处中心来解决,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的意识逐渐提高。据了解,开展创建“和谐乡村”两年来,全县各村共调处矛盾纠纷万余起,促进了广大群众平平安安致富、勤勤恳恳持家良好局面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