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应为公众做出道德表率
梅天顺(平煤神马集团四矿)
这些年,我国文艺界一些艺人沾染上了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我们这些上了岁数的过来人,早对此嗤之以鼻。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一举一动备受关注,对人们尤其是对年轻人的审美习惯、价值取向、人格养成都具有示范效应,他们理应远离和唾弃不良行为,像他们演艺的文艺作品那样展现正能量。从社会知名度中获取了巨大的个人利益,也必须为社会公共利益严于律己,为公众做出道德表率,至少不能拉低社会的道德水准。
据报道,为对付劣迹艺人,韩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约束,整个社会营造出了对艺人涉毒的“零容忍”氛围,艺人吸毒被视为重大污点,很难再翻身。大部分艺人因此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
对于劣迹艺人,除了依法惩处外,更应硬起手腕封杀,砸碎他们的饭碗。相信没有这些劣迹艺人,我国文化产业照样繁荣昌盛。也只有对劣迹艺人进行封杀,才有利于艺人养成敬畏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心理。
惩防并举 加强引导
吕府刚(叶县县委办)
封杀劣迹艺人对整个演艺界是一个很好的警示,立了这根“高压线”,必将有效约束艺人的行为。当然,一纸封杀令不一定就能杀一儆百,扭转娱乐圈的陋习。
我认为,有效改善文艺生态,关键还是要靠法制,靠自律,靠教育,靠监督,惩防并举保实效,加强引导促规范。有关部门应出台出更多保护文艺发展的制度和法规,演出行业协会应切实发挥监管作用,对演艺活动严格把关,维护行业形象。同时,还应该依靠群众力量、市场力量,让劣迹艺人丢市场、断财路,倒逼艺人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艺人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和社会规范,遵守法律法规,正派做人,老实演戏,在观众、听众、读者中树立正面形象,用优秀作品鼓舞人、教育人,引领文明新风,努力成为人民心目中的艺术家,助推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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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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