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条要闻
下一版4
 
我市举行产业集聚区参观考察活动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召开
“退城进园”转型升级
[决战四季度]平高新区智能输变电装备产业基地项目初见效益
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探月三期再入返回飞行试验器发射成功
我市7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过省评审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4年10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7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过省评审
获得补助资金5370万元
 

本报讯(记者邱爽通讯员王春霞)10月23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获悉,我省“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等工作已全部结束,我市今年申报的7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全部通过省财政厅专家评审,获得省级补助资金5370万元。

我省去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旨在培育建设美丽宜居小镇、中心村及特色村。我市申报了4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过省财政厅专家评审,获得省级补助资金4600万元。

今年,我市申报的7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全部通过省财政厅专家评审,分别为舞钢市枣林中心镇枣园社区、叶县夏李乡孙庵村、宝丰县石桥镇石桥村、宝丰县张八桥镇苗李民族友好社区、舞钢市杨庄乡龙湖社区、叶县常村镇澧源社区、鲁山县团城乡鸡冢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今年每县(市)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基层财政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再奖励一个项目。因此,省财政厅奖励我市3个项目申报指标。为发挥出财政资金最大效益,项目选择采用竞争立项方式进行,经过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网上公示、投资评审等环节。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开展以来,我市4个县(不含郏县)共有11个项目申报成功,累计争取扶持资金9970万元。项目的实施,对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城乡一体化等将起到推动作用。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