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丽霞 记者杨沛洁) 10月21日上午,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代表市政府,与平煤神马集团阳光物业公司供热分公司签订了《平顶山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阳光物业公司供热分公司喜获平顶山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
据悉,这是我国首例企业内部供热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根据协议,该公司的供热范围主要以集团矿区安全生产和职工生活为主,对该区域集中供热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据以销售热能、提供服务获取相应收益,经营年限为25年。
阳光物业公司供热分公司现负责平煤神马集团23个原煤及地面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和20万平方米的职工住宅供热工作,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将进一步为集团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