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段孝和 通讯员冯进辉)日前,鲁山县纪委案件室副主任李清华接到了该县鲁阳办事处两名村干部打来的电话,说自己有问题要向组织交代。当天下午,两人如约来到县纪委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并主动上缴了违纪款。
鲁阳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郭亚武告诉记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集中教育活动以来,他们辖区已有多名知错就改的干部得到了宽大处理。
今年,为切实反对“四风”,防止和减少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鲁山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以党纪政纪法纪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集中教育活动,促使各级党员干部抛弃麻痹大意思想,主动学习和掌握党纪政纪和法纪知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为达到触及思想的震慑和警示效果,县纪委首先在学习教育上下足功夫、营造声势。组织县直单位和乡(镇)统一购买了一批党纪政纪法纪方面的书籍;集中播放、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影片《人生不能重来》《剑指“四风”》;与县委组织部、妇联、党校联合举办女领导及领导干部妻子廉政教育培训班,发放《“争当勤廉内助,共建和谐家庭”倡议书》);在全县党员干部大会上,对8起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例和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工作纪律检查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该县打破以往把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教育对象的老方法,在教育范围确定上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高发易发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党员干部纳入教育范围,明确要求县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基层站所(二级机构)负责人,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及财会工作人员也必须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掌握相应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条规。
集中授课、以案说纪、以案释法是这次集中教育活动最主要教育方式。县纪委组织12名有理论功底、业务能力突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分别到25个乡(镇、办事处)和55个县直单位作廉政宣讲。他们结合近几年查处的案例,重点讲解反腐倡廉形势、“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禁令、法规等内容,警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遵规守纪,主动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除开展以上集中教育培训,县人口计生委、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熊背乡、汇源办事处等单位还增加“自选动作”,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召开廉政专题座谈会、剖析违法乱纪案件、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推动教育活动深入进行。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累计举办学习讲座120多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650余次,参学人数达13000人次。
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是这次教育活动的一大特色。县纪委安排的12名授课人员结合实际精心备课,宣讲时尽量避免空洞的理论说教,用具体真实的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及时悬崖勒马、迷途知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刘宪三在张官营镇集中授课时,结合刚刚查办的两起“小官大贪”案例,重点讲解了挪用资金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深刻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在课后主动找到他说:“刘主任,听了你讲的课,今天我又学到了新知识。”马楼乡永乐村、牛栏庄村的两名村干部颇有感触地说:“县纪委宣教室冯主任的课通俗易懂,他列举的案例很典型,有代表性,都是发生在咱身边的事,咱基层干部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开展党纪政纪法纪集中教育活动,不仅促进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也提升了基层部门工作执行力和服务群众的质量。一些单位的领导带头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开工、资金、推进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公安、交通、地税等窗口单位还完善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禁止公款吃喝、禁止公款送礼、禁止节假日使用公车,已成为鲁山县党员干部的共识。今年中秋和国庆等假日期间,该县没有发现一起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行为。上半年抽查的结果显示,鲁山县公车费用、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1.65%和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