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聪利 通讯员张旭长)10月16日上午,在湛河区姚孟司法所办公室内,面对司法所所长王旭的一番劝解,当事人李某忍不住泪流满面地对温某说:“嫂子,咱啥都别说了,这笔赔款回头全打到你的账户上。”温某也哽咽着表示,不能为了赔款断了亲情,自己只要其中的一部分,能渡过难关就行。这场历时半年之久的叔嫂赔地款之争终于得以圆满调解。
42岁的李某是湛河区姚孟街道姚孟村人,和温某是叔嫂关系。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温某的丈夫李某某被招工到姚孟电厂上班。招工后,李某某将村上本属于自己的一分多土地让给了家人,此后一家人再没过问过此事。
2004年,李某某因病去世,温某一个人带着孩子过日子,生活很不容易,2008年带着孩子改嫁他人之后,与李某一家的联系更少。
今年初,因本村一企业扩建,占用了李某家的土地。企业与李某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了李某一笔不菲的补偿。改嫁后,温某一家生活条件一直不是很好,她听说李某将土地转让后,就去找李某,说李某转让的土地中包含有前夫李某某的土地,李某应该将那一部分转让金还给自己。但李某认为哥哥在招工前已经将土地口头承诺给了自己,且温某已经改嫁,无权再参与此次受益,拒绝了温某的要求。
此事经村委会及司法部门多次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温某和李某最后决定对簿公堂。一直参与调解此事的王旭认为当事人双方毕竟曾经是亲人,决定对他们再次进行调解,尽量不因法律判决而伤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于是,王旭先找到了李某,给李某翻看了法律条文,向李某讲明,一是口头协议无效,土地不允许个人转让;二是温某是在李某某去世后才改嫁的,理应是李某某的继承人。同时,王旭又用过去李某兄弟相互扶持的感人亲情来感化李某,最终让李某幡然悔悟。此后,王旭又多次去做温某的工作。
在做通双方工作之后,王旭把双方正式邀请到了司法所,再次从手足之情谈起,说道动情处,当事人双方都忍不住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