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湛河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14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继2013年来再度获此荣誉。
近年来,湛河区检察院始终紧扣新时期检察工作主旋律,构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广镜头的立体式检察宣传模式,唱响湛河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宣传工作“正能量”。今年以来,全院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稿件116篇,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宣传部的肯定。
为抓好检察宣传工作,该院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实行宣传稿件组织、发布由政治处归口管理。在全院各部门抽调11名写作功底扎实、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干警组建了一支高效、专业的宣传队伍,积极参加全院性工作宣传报道。为使宣传工作规范化,该院制定《湛河区检察院信息、调研、宣传奖励办法》,实行宣传工作“每月一报送、每月一点评、每月一通报”制度,将年初明确分工与年度考评、竞争奖励相结合,激励全院干警投身检察宣传工作。
同时,湛河区检察院加强与电视台、报社、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联系,构筑立体宣传网络,有力地吸引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和认同。近期,该院在定期向特定群体推出检察手机报的基础上,在全市检察机关较早开通微信平台,定期宣传介绍检察职能、性质,让群众走近检察、了解检察、关心检察、支持检察。 (黄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