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记者10月16日从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执法监察大队在对市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中,对违规灌装或使用过期、改装钢瓶等行为的7家企业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街头、路边倒装液化气,使用过期、改装钢瓶等违规行为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10月8日至15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市区各瓶装液化气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使用过期、改装钢瓶,违规灌装,向无证单位或个人提供气源等违规行为。检查发现,有7家企业存在上述行为,执法人员依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做出了相应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