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秀忠 通讯员屈小昆)10月15日,在叶县法院大门前,3名农民工代表紧握着法官孙红伟的手,激动地说:“真是太感谢了,我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并把一面写有“不畏艰辛执法为民”的锦旗送上。
原来,2012年,原告张某、潘某与被告孙某、李某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承包协议,被告将其承包的叶县龚店乡的新农村连体房工程交由二原告施工,工程于次年3月竣工,并交付使用。随后,张某、潘某除合同约定的工程外,又额外承建了15户院墙和8户地基。至此,孙某、李某应支付张某、潘某总工程款738100元,已支付545000元,剩余193100元没有支付。随后,张某、潘某一直追要未果,将对方起诉到法庭,超过执行期限后仍未拿到剩余工程款,遂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当天,叶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吴军伟、孙红伟等人深入展开调查,本想应尽可能争取和解执行,但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孙某、李某家中,均未见到人,案件迟迟没有进展。
随后,3名法官轮流蹲点,先后对态度强硬的两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拘留后,法官对他们晓之以情讲道理,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履行了判决书,支付了全部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