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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学生创业(开业)可以申报补贴

 

本报讯(记者沙星海)记者10月16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后我市高校毕业生可申报创业(开业)补贴。

补贴对象为:初次创业的毕业两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申报条件为:申报人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

申报资料:大学生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吸纳就业人数及经营记录有关单据(劳动合同、工资表、经营合同、进出货记录、财务审计报表等),并要填报《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申报程序: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申请。审核与公示。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填写《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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