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赵彦阁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我市调结构、促转型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打牢做好执法工作的基础。制定了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树立红线意识、强化责任作为,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落实;采取个人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出外参观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每月抽调6名执法人员去省执法总队进行专项执法学习;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省执法总队专家开展专题培训;轮流在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和现场交流分析会,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履职能力。
廉洁公正,树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市执法监察支队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正确行使执法监察权力,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在实际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妥善处理与被监察对象的工作关系,认真查找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杜绝乱执法、乱作为、乱罚款行为。在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时,坚持做到阳光透明,科学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树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既严肃查处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又立足服务,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通过执法监察及时纠正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服务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认真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对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地面商贸企业进行了执法监察,共检查各类企业343家、查出各类隐患803条,按期整改568条。针对执法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下一步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二是抓好本职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前期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三是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执法监察新举措,依法开展执法监察,努力确保措施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全局性,使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四是注重执法监察效果。经常性的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过硬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切实增强各项工作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