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连任。
胡献民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永收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贾英志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李国伟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赵铁流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牛继庆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岩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 桢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邵志怀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法林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叶文青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姝娅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赵超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韩德怀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朝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