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晓蕊)9月23日下午5时,在市八中的篮球场上,该校学生席地而坐,正专注地聆听由新华区人民法院法官主讲的法制报告会。法官走进校园,为该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据该校相关负责人说,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让学生们知法、守法、用法,市八中特邀新华区人民法院法官袁梦到校做法制报告。袁梦主讲了刑事责任年龄和法律对中学生的行为要求,即“天理国法”,让中学生知法懂法;用真实的案例告诉同学们,触犯法律会给社会、家庭及自己带来的危害及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提醒同学们远离犯罪,遵法守法不犯法,加强自我保护等。
袁梦在报告中说,少年罪犯李某某和郭某某,因犯抢劫罪2013年6月被湛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郭某某在悔罪书中痛心地说道:“高墙电网里,睡梦中回到家,看到爹娘躲着人群走路,发现人们窃窃私语,指着爹娘说他们养一个不争气、抢劫他人财物的儿子。父母的耻辱我之罪过,多少次从梦中惊醒……”袁梦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一名学生在会后说道:“失足少年和我们一样,本该在一片蓝天下自由地生活,可是,由于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如今却要在高墙铁窗内度过最美丽的花季。虽然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但为什么一定要作浪子呢?”
市八中副校长张宏伟说,法官到学校“送法”,对培养同学的法制意识、加强学校的预警机制、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学校将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