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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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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9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9月30日是烈士纪念日
我市将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本报讯(记者何思远)今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记者9月29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我市将在市烈士陵园举行烈士公祭活动。

据了解,今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为弘扬先烈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市委、市政府决定于9月30日在市烈士陵园举办烈士公祭活动,开展行鞠躬礼、唱国歌、献鲜花、默哀、参观纪念碑等系列瞻仰缅怀先烈活动。

此次公祭活动,将严格按照民政部颁布的《烈士公祭办法》中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保障活动庄严、肃穆、隆重、节俭。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到我市各级烈士纪念场所缅怀纪念烈士的各界群众有15.4万人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烈士公祭活动11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到各级烈士纪念场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172次。

据了解,全市共有烈士1952名,目前共有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6个,其中市烈士陵园为市级烈士陵园,2010年被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国防教育基地。宝丰县烈士陵园、鲁山县烈士陵园、叶县烈士陵园、郏县烈士陵园和舞钢市虎头山新四军烈士陵园为县级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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